因下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停止经营业务六个月以上不办理停业手续,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一个月,期满后,我局将依法予以收回:
许可证号码 |
企业名称(字号) |
经营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经营地址 |
451024152208 |
(邓旭朗)德保县壹世副食品经营店 |
邓旭朗 |
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德保县城关镇莲城社区腰屯103号 |